报检
一、报检资料填写
1 、您 在报检时必须填写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托检验协议书》, 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该填的项目完整准确 , 内容一定要准确无误;
2 、 为了保证您所填写的有关资料清晰、完整、真实准确,提高报检效率,特作如下说明:
①报检单位:指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业务的单位,如需出具英文证书,则填写中英文名称。
②报检重 / 数量:填写实际送样的样品重 / 数量,重量一般以净重填写。
③检验依据:如果您没有指定检验方法,中心将按照 GB 或 SN 标准进行检测
④申请人必须在协议书 “ 甲方代表签名 ” 栏内签名;
3 、将整理好的报检资料连同需检测样品一齐交报检窗口报检。
二、样品要求
① 食品理化项目的样品采样时应注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样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样品量的需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 0.5kg ;散装样品应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来装,以防样品污染,
② 液体、半流体食品如植物油、饮料、酒等,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样品不少于 500 毫升,
③ 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 250 克 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 6 个, 250 克 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 10 个,
④须要注意的是,做水分的样品应密封良好,这样才不会受运输、保藏条件等各环节的影响,使结果出现偏差,
⑤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所送的样品必须有代表性,采样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根据样品种类,袋装、瓶装和罐装食品,应采完整的未开过封的样品,
⑥ 冷冻食品应保持冷冻状态,样品送到微生物检验室应越快越好,如果路途远,可将不需冷冻的样品保持在 0 ℃ ~ 5 ℃ 环境中(如冰壶) 。 如需 保持 冷冻状态,则需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箱内有干冰可维持在 0 ℃ 以下),
⑦当需要同时做微生物和理化项目时,则应分开送两份样品。这样既能保证微生物样品的有效性,又可以同时做理化项目,不会耽误检测周期,
⑧皮革检测六价铬及其它项目时,一般要送不少于 200 克 的颗粒样品,
⑨ 化矿产品送样时,块状样品一般不少于 1kg ,粉状样品一般不少于 500 克 ,
⑩食品包装有害物质检测的样品:塑料袋: 500g ,容器类: 200ml 以上容器 12 个, 200ml 以下适量增加个数,有盖子的,盖子另计。
三、电话报检
如果您是外地客户确实不能亲自到技术中心进行报检,可以电话报验, 报验咨询电话: 0771-5303430 0771-5320529 ( FAX );
样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传递:
快巴:您可以将申请单位、地址、检测项目、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等信息写好联同样品通过快巴托运到琅东客运站或江南客运站,然后电话通知并将托运发票传真,我中心在接到电话和托运发票后会到客运站接收样品。接样联系人:杨初航、韦涛 电话: 0771-5303430 0771-5320529 ( FAX ),收到样品后中心会跟您联系确认样品并将转帐底单传真给您。
快递公司:小件样品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直接寄到:南宁市青山北路 3 号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韦涛收,收到样品后我们会跟您联系并确认样品。
四、受理报检审核
报检窗口受理报检时进行如下审核:
1 、申请人填写的协议书内容是否齐全,检测项目是否正确;
2 、客户所送样品重量、数量、包装、状态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凡涉及出口的商品(联系单)是否有 CIQ 封识,是否有出口报验号。
如果您的样品符合检测要求了,我们会受理您的报验;如果您送的样品不符合要求,我们将不受理,同时会给您指出您的样品哪里不符合要求,以便您重新采样送检。
五、缴费
1 、报检受理后按报检单上的计费金额到收费窗口缴费 ;
2 、缴费后将报检资料交报检窗口,送施检科室,进入施检阶段;
3 、须转帐的请按领证凭条上的帐号于四个工作日内转帐,未转帐不得领取检测结果。
领证
1 、申请人在复核证书无误后,在报检单 “ 领证人 ” 栏内签收,领取证书。
2 、 申请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并交还原单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3 、不能亲自到中心领取证书的,我中心负责办理挂号邮寄,需要 EMS 邮寄的,需自付邮寄费用。
工作流程表
1 、工作流程时限自受理报验后次日起计算。
2 、实验室检测周期以饱和工作量计算,超过饱和工作量时,则需约定开始检测的时间,检测周期从约定开始检测的时间起计算。
检验周期表
序号 |
商品类别 |
检验项目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无可疑结果 |
有可疑结果需要确证 |
1 |
食品动植物
检验检疫 |
农残检验 |
5 |
8 |
兽残检验 |
5 |
8 |
理化检验 |
5 |
8 |
微生物检验 |
7 |
15 |
转基因检验 |
15 |
/ |
2 |
化矿产品检验 |
矿产品元素分析 |
5 |
6 |
食品包装检验 |
7 |
8 |
林化产品检验 |
5 |
7 |
陶瓷型式试验 |
6 |
7 |
电池 |
3 |
5 |
3 |
工业产品检验 |
生丝检验 |
5 |
/ |
包装检验 |
5 |
/ |
备注: 1 、表中规定的检测周期的饱和工作量为:化学项目 3 个样品;生物项目 5 个样品;物理项目 8 个样品。
2 、外送分包检验项目增加 5 个工作日
3 、法律、法规或检测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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